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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在城乡部分路口(段)实施违停自动抓拍公告

  • 霍邱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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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9/21 17:38:59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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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乡部分路口(段)实施违停自动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城乡部分路口(段)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自动抓拍,车辆在停车泊位外停放的,均属违停自动抓拍范畴。现将违停自动抓拍点位及范围公告如下:

一、  违停抓拍点位

1、   孟集镇罗花路与孟冯路交口北

2、   孟集镇孟花路与开发街交口南

3、   邵岗乡霍马路与邵白路交口一

4、   邵岗乡霍马路与邵白路交口二

5、   河口镇卫生院门口

6、   河口镇粮站门口

7、   河口镇新瑶海家具城门口

8、   河口镇万喜粮食机械有限公司门口

9、   县一院入口

10、 五岳路城关镇法庭门口

二、 违法行为抓拍范围

1、    在违停自动抓拍装置半径200米之内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2、    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3分钟的;

3、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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