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家庭急需用款向徐某借款20000元。因为是多年好友,也为了帮朋友一个忙,徐某未向刘某要借款利息,仅让刘某出具一份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徐某便打电话向刘某催要借款。刘某虽承认欠钱,但均以没钱为由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徐某凭着一份借条将刘某起诉到霍邱法院,要求刘某还本付息。
得知自己被起诉,刘某恼羞成怒,对法官说:“让他起诉去吧,我就是有钱也不给他,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考虑到徐某与刘某是多年好友,法官想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归纳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后,从情与法的角度帮刘某进行分析,并告诉刘某,如果法院判决后其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通过执行程序依法将其列入失信着黑名单。到那时,他甚至面临被拘留的可能。接下来,法官做徐某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看在二人曾是多年好友的情面上做出让步。最终,经过法官倾情调解,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一次性付给徐某10000元,剩余的10000元于年底付清。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