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应同甘共苦,不能因为一方遇到了困难就“各自飞”,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丈夫入狱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1989年大兵与小芳经人介绍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了几十年了,孩子都已成年。2015年大兵因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羁押于省内某监狱。也许是由于妻子等待不了如此长的时间,小芳便借口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丈夫脾气暴躁,经常殴打自己以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为了能够使二人和好,法官到大兵所在监狱为二人调解、开庭。经审查法院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敬互爱,不应轻言离婚。双方毕竟已经共同生活几十年,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足以说明双方有较深的夫妻感情,目前大兵在服刑,双方应妥善解决纠纷,最终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张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