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霍邱县民政局“三属”抚恤补助申报条件及程序

  • 霍邱儿女
楼主回复
  • 阅读:20837
  • 回复:0
  • 发表于:2017/12/13 18:12:48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霍邱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申报定期抚恤补助: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报材料为: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或因公牺牲、病故军人证明书)。 

(二)村(居)委会初审 

村(居)委会根据申报条件查实申请人情况,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报乡镇(开发区)。 

(三)乡镇(开发区)复核 

乡镇(开发区)对村(居)委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开发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填写《霍邱县“三属”抚恤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在乡镇(开发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县民政局优抚股,并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审查公示 

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为拟审批对象在其所在村(居)委会进行七天的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并退回乡镇(开发区)。 

(五)研究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局办公会研究审批。审批后优抚股将其个人信息录入优抚系统,待系统逐级审批后享受待遇。 

(六)建档保管 

研究批准后,优抚股将有关材料整理造册,逐人建立档案。 

三、申报时间 

“三属”抚恤补助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上旬至9月中旬,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