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霍邱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暂行)》,旨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运砂石资源和非法采砂领域黑恶势力,实现淮河(史泉河)霍邱段全面禁采!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从2018年4月10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时间为30天。分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15日)、限期自拆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强力整治阶段(4月21日-5月10日)。沿淮各乡镇牵头,县水务局、县海事处配合,对境内非法采砂船只和非法堆砂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造册,不得遗漏,并逐船喷刷醒目标识。设立临水镇小店、周集镇孙台、王截流乡陈郢、城西湖乡新河口、临淮岗乡城西湖船闸、新店镇老坝头6处集中停靠点。同时沿淮各乡镇负责分别设置采砂机具集中堆放点1处。责令境内非法采砂船只于4月20日前自行拆除全部采砂机具,运离河道集中堆放;责令外籍非法采砂、运砂船只立即离开霍邱境内;责令境内所有非法堆砂场于4月20日前自行清除堆砂、封堵斜坡路、清除撤离滞留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架、砂筛、砂枪、吸砂管、铲车、挖掘机等有关设施。
《方案》明确,在强力整治阶段,对限期内拒不自行拆除采砂机具的船只和未经允许擅自停靠在霍邱境内的外籍非法采砂船只实施扣押、没收或销毁;对限期内没有自行关停的非法堆砂场,河道内的由水务部门负责查处,河道外的由国土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堆砂由属地乡镇负责清理没收、统一拍卖;对限期内没有自行清除撤离河道的采砂机具等有关设施予以强制清除或没收、销毁;对装运盗采砂石资源的船只、车辆和其他机具设备,县水务、交通、海事等部门依据职责,立即查扣,从严从重处罚;对限期内没有自行封堵的运砂斜坡路,由县水务部门牵头,属地乡镇配合进行恢复,并根据堤防情况设置防浪墙或限载墩。对今后发现擅自恢复采砂机具或实施偷采的,比照上述做法从严从重打击。
《方案》同时强调,对非法采砂领域黑恶势力进行从严从重打击,各有关乡镇及派出所要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深入摸排线索,深挖保护伞,对涉恶涉黑的及时上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