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道交案件执行团队通过细致摸排得知一被执行人正在阜南县看守所因危险驾驶罪服刑。了解详细情况后,4月17日凌晨,执行干警前往阜南县看守所等候,随即将出狱的张某擒获。
2015年12月6日,张某驾驶一重型自卸货车在济广高速573KM+600M处发生了一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导致其中三人死亡。该起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经霍邱县法院判决张某负连带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是阜南县人,通过查找和查询,张某和另一被执行人苗某忠都没有实际可控制财产,被执行人又刻意回避执行法官,使得案件的执行难度增大。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此案的张法官通过多方面的调查走访得知张某因危险驾驶罪在阜南县看守所服刑,并于2018年4月17日出狱。执行法官当即与阜南县法院和阜南县看守所取得了联系,并在凌晨6点准时把张某从看守所带至阜南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