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霍邱县推进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纪略

  • 珍美
楼主回复
  • 阅读:3560
  • 回复:0
  • 发表于:2018/4/25 11:38:25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霍邱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3月5日,安徽省霍邱县发布《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席会商制度,启动过渡期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方案》明确,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农委、县林业局建立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商制度,三方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处理有关登记重大或疑难事项事宜。县农委负责提供所涉区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确权的成果数据和图件,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实地调查勘验使用;林业局所属乡镇林业站负责参与实地勘验并负责林种、树种的认定,以及有关遗留问题的调查衔接与处理;国土资源局负责林权登记申请的前期权调、牵头现场勘验、测量、受理、审核、发证和归档等工作。

截至4月19日,各乡镇土管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多次组织精干专业人员走村入户调查摸底,向广大林户宣传林权登记政策,在林业、农业两部门支持下,积极开展林权权籍调查及现场测绘工作。目前,已有3户申请林权不动产登记,已完成权籍调查及现场测绘工作,共测林地3100亩。








根据《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实施方案》,对林地面积测绘、权籍调查、受理审批等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林地面积测绘由林权申请人向林木所在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中心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负责联系县国土勘测站数字化测图并结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土地整治项目区图,配合指导勘测站开展测绘(勘测费由林权申请人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支付)。

在权籍调查方面,由县农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和确权的成果数据和图件,供实地调查使用。林木所在地国土资源所(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按照规定牵头组织现场权籍调查与勘验工作,现场调查林权宗地,确认四至界线,调绘宗地图。林权的转移、变更、注销、抵押等需要进行实地勘验的,参照以上程序开展调查。待所有申报材料齐全后,即可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事项。

《方案》要求林权调查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衔接:利用耕地造林的,必须与县农委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相衔接,在已调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图斑基础上,开展林权的权籍调查和界线勘验,避免承包经营权合同和确权登记的地块与林权调查地块不对应、不衔接、不相符的问题。

关于原林权证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方案》指出,原林业部门已办证或已抵押林木,到县不动产中心换证或续押的,经现场踏勘该宗林木占用或部分占用基本农田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占用基本农田部分暂不予换证和续抵押,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予以规范。

针对档案管理与共享,《方案》要求对林权登记原有纸质档案资料,由县林业局负责按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要求整理立卷并进行数字化扫描,将林权登记资料电子及纸质版同步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将数字档案导入登记系统数据库共享使用,供数据整合、查询以及林权日常登记使用。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林权登记数据,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国家规定逐步完善数据交换系统并提供数据共享接口,供林业部门在线查询使用。鉴于档案数字化整理需要一定时间,在数字化及纸质档案正式移交前,县不动产中心受理林权登记时,书面发函至林业局,征询该宗林权历史办证及抵押情况,由林业局根据已办档案予以回复,防止重复办证和重复抵押。

《方案》强调,对过渡期间发放的林权不动产证,证书附记栏中注记:待国家或省、市正式林权不动产登记办法出台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原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林权人须按新的办证标准补齐相关资料并办理更正登记。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