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针政策,开展土地确权,进一步完善土地二轮承包,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但是一些地方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够规范,由此引发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日益增多,已成为近年群众上访的一大热点,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
5月10日,我县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设立大会,标志着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盼望已久的大事终于定了!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起草仲裁委员会章程,多次进行专门研究。县农委深入开展调研考察,认真组织人员培训,积极探索操作办法,落实工作场所,完善配套制度,编印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解读本,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依法建立、正常运作奠定了基础。据了解,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仲裁效果。同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联运机制,按照村、镇、县三级联动的原则,逐级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要由当事人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严格按照规定,先由村组织调解,村调解不成的到镇,镇调解不成再到县。原则上不得越级申请调解;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县仲裁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霍邱县政务中心A区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