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印发了《霍邱县2018年度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启动了十大扶贫工程之一的生态保护脱贫工程。
按照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列入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纳入脱贫攻坚目标考核,2018年全县10个建制村要率先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考核。考核验收要求是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上述四项指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将认定为未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为推动工作开展,县政府成立了霍邱县实施2018年度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乡镇要积极整合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安全、环境污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确保四项任务指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