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郜某江西省武宁县人,被告钱某安徽省霍邱县人,相隔千里的二人于2010年在上海务工认识,互有好感,不久便订下终生,至死不渝。婚后初期二人感情甚好,羡煞旁人,并相继生育一儿一女,家庭美满幸福。
2015年被告投资失败,亏损二十余万,经济的负担为这个家庭笼上了阴影。巨额的外债,加上家庭不菲的开销,让被告不堪重负,本想以赌博方式发一笔意外之财,谁知事与愿违,不但没有发财,反而又欠下一笔赌债,被告也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原告多次劝诫被告仍不知悔改,稳固的夫妻感情至此产生了裂缝。接下来的两年,原告不辞辛劳,挣钱养家,偿还外债,被告仍然不务正业,对家庭和孩子不闻不问,钱某的种种行为深深的伤害了郜某,让郜某心力交瘁,夫妻二人再无任何感情而言。2017年3月15日诉至霍邱县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及孩子的健康成长,判决不准离婚,但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继续分居生活。2018年5月7日再次诉请离婚,法院最终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判决郜某与钱某离婚。(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