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拍卖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双方这起纠纷在历时7年后,终于圆满执行完毕。
2010年8月,周某在傅某的担保下立据向陈某借款330000元,双方约定二个月归还。借款到期后,在陈某多次催要未果下,陈某将二人诉讼至霍邱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周某偿还陈某借款330000元及利息,傅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立即向周某、傅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多次阐理说法下,二人迫于执行压力与陈某达成了分期还款计划。在先后向陈某偿还了共计25万元后,下余案款二人一拖再拖,允诺的还款期限迟迟难以兑现。
因陈某、傅某未按照协议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陈某名下的位于合肥市一处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最终,该处房产以100万被竞买人余某成功购买。
8月1日,执行法官通知陈某来到法院,并将下余22万元案款对付给了陈某,历时7年之久,本案终于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