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你们好本人是霍邱县河口镇艾井村人 因宅基地纠纷向霍邱县河口土地管理所和霍邱国土局反应工作人员表示管不了。还向河口镇人民政府反应也没回复。
1995年前因家庭贫困没钱出资建房 (1995.6月)外村村民(刘从辉)出资建房 他盖房我家出地皮,房建好后刘从辉两间 我家两间(共四间平房) 2018年4月刘从辉将他的两间平房及他两间半平房后面的房地也是(集体土地性质)也一起卖给街道户口(刘良仁)集体土地没有买卖全 显然有违法 刘从辉两间半 半间是我们生产队的土地强项建房 。我家有1992年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18年9.15日刘从辉开始动土建房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管理部门出面管理
老百姓要到哪里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