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8-11-26
事件发生地点:六安市,新店镇,霍邱县
事件描述:
本人今年25岁,从3岁起就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家里一直都很贫苦。爸爸去世的早一直属于贫困户。16岁出来在外打工,。23岁结婚现如今住在排六,因常年在外打工没怎么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就算回去了也只是在排六过个年就出来打工。今天突然接到村里王书记的电话说要交医疗保险,说是不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就没有享受贫困户的待遇。对此我心里很难受,本来就没有享受贫困户的待遇,为何还要交钱。户口也没有分开。还是和奶奶在一个户口,只是分开住,难道还要交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