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
霍邱县新店镇双龙村严二村民组,自2018年7月份搬迁原居住地,距现在已过去5个多月未拿到拆迁款与拆迁补偿!根据《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请问霍邱县人民政府,我村何时才能拿到拆迁款与拆迁补偿!?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多年来,双龙村严二村民集体要求主动拆迁,并提出可以先搬家后补偿。2018年夏新店镇根据群众需求启动拆迁工作,现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对于补偿款发放问题,新店镇已向政府申请,现补偿款已经到位,将于近期发放,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新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6271026。
新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