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孙某在海门驾车尾随老乡无证驾驶的车辆,故意制造追尾“碰瓷”,敲诈对方3万元,遭拒后孙某报警。日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孙某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证驾驶的违法人员屠某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
去年11月8日晚,海门城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市区南京路上,两辆轿车相撞。民警到达现场后报警人孙某称自己驾驶的轿车和另外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已逃离。根据现场勘查,民警发现该起事故是孙某驾驶车辆追尾前方车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被追尾的驾驶员却驾车逃走,这显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民警遂将孙某的车辆依法进行暂扣,同时将其移交刑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通过监控调阅和取证,当晚20时,安徽霍邱男子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海门市区行驶,屠某的同乡、30岁的孙某驾车一路尾随,在南京路上追尾屠某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孙某利用屠某无证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以汽车修理费为由进行敲诈勒索屠某3万元,后屠某因赔偿金额较大而不愿支付,孙某随即报警,慌乱之下,屠某驾车离开现场。
2018年11月13日,小型轿车驾驶员屠某到城区交警中队接受调查,交待了其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