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随后,方某主动将首批150955元案款汇入霍邱法院标的款专户。
2015年12月,方某因承包工地从张某处购买水泥,后经双方结算,方某共欠张某水泥款380955元,张某多次向方某催要水泥款,方某仅支付了40000元,下余一直拖欠拒还。2018年5月,张某将方某诉至霍邱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方某支付张某货款340955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法院的通知,方某一直未主动履行。鉴于方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方某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方某不仅银行账户被冻结,自身还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人们口中所说的“老赖”。在现今社会,诚信已成为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评判标准,而成了“老赖”,就代表着你已失信于人。此时,方某终于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在再三考虑后,方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分期还款。
在霍邱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张某与方某达成执行和解,方某于协议签订之日还款150955元,下余款项于2018年10月31日前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