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县(市、区)的决定》(皖司发〔2019〕17号),霍邱县被命名为“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示范县”。
近年来,霍邱县司法局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和沟通,因地制宜,因所施策,采取置换、改建、新建等方式,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基础设施条件,31个司法所所均达到220㎡以上,28个司法所建成形象识别系统,完成90%以上。二是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基础设施、制度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达到了设施、职责、运行、服务规范化要求。三是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在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同时,积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职辅助人员补充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均3.4人,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74%,87%以上的专职在编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四是司法所职能作用成效凸显。与乡镇综治、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有机结合,实行无缝对接,通过开通微博、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利用重要节点日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等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创建平安霍邱、幸福霍邱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霍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