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上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120余名执法人员和拆违机械,依法对城区一处占用市政道路用地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360多平方米。
2018年5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到人民网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反映“国有土地非法占为已有”问题的转办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规划大队进行查处。
经查,该违法建设位于城关镇阳光假日城北侧与恒顺大名城南侧两小区之间,违建房屋原系阳光假日城施工方临时工棚。2011年阳光假日城小区建成后,临时工棚未及时拆除,施工方将该工棚转手卖给新店镇居民高某俊,高某俊利用该处临时工棚位于半截路人流量少和四周植物茂盛做掩护,私自将其用于出租谋利。在查清问题情况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法定程序、规定时限,逐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通知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目前,六个月的诉讼期限已满,当事人高某俊拒不自行整改和拆除违法建设,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启动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八年的违法建设应声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