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两年约2.5万元。
2.义务兵家庭享受县政府发放的优待金。两年约2.5万元,入伍到西藏、高原地区的增发1倍。
3.大学生入伍享受一次性奖励,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奖励11000元、在校生奖励10000元,全日制高校大专毕业生奖励9000元、在校生奖励8000元,全日制高校新生奖励6000元。
3.退役后复学或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高校并入学的,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4.士兵退役后给予一次性退役安置金(2018年为0.9万元)。部队保险金接转到地方(2018年标准为2.67万元)。退役后政府给予一次性安置金(2018年为4700元/年)。
5.退役复学后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含大学新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同批次专业学习。
6.享受免修军事技能、考研加分、专升本单列单考,政法干警招录和退役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7.安置保障:服役满12年或获得二等功以及上表彰的,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招考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比例单列、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