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客运市场秩序,结合我县“扫黑除恶”专项精神,出租车管理站针对“春运”后城区出租车客运市场的城区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乡镇出租车超范围运营、“黑头”出租车与非法“网约车”肆行的乱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堵疏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交通执法的监管力度,收到较好的整治成效。
在客运业户中建立联络员,及时掌握有关动态,传达管理部门的做法和有关信息;通过电视字幕、网站、信息群发、一封信等多种手段宣传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争取出租车客运业户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1)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拒载、中途甩客、故意绕行、不出具车费票据、不携带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的处800元罚款;对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情节一般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对乡镇出租车在城区巡游揽客的按照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处罚,处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3)对未经许可、无证经营的“黑车”,查扣后初次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次违法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多次违法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4)对私家车、自备车借QQ群、微信揽客拼车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对乡镇出租车在城区借QQ群、微信揽客拼车的初次处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多次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城区出租车借QQ群、微信揽客拼车的处2000元罚款。
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同时,全站职工优化力量坚持节假日值班执勤,保证每个星期开展一至二次夜间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组织、人员、时间上切实保障了监管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