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将《霍邱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工作方案》(讨论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
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64-6080257
邮箱:493641800@qq.com
二、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28日 三、附件:霍邱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工作方案(讨论稿).doc
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
2019年5月28日
霍邱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推动苗圃市场化建设,加强良种种苗研发和培育,同时,为实施霍邱县县城总体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霍邱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固本培元,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置换方法
1、苗圃选址与启动。
(1)新苗圃选址在城西湖农业开发公司境内,为国有土地,面积约530亩。
(2)新苗圃规划设计、地块改造提升和涵闸配套等启动经费,县财政据实保障。
2、人员安置
(1)自交地之日起,在职职工工资依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由县财政负担。
(2)属于单位欠缴的养老保险等费用一次性由县财政补缴到位。
3、原苗圃内四家单位办公场所
四家单位办公场所搬迁后县政府统筹解决;新苗圃管理和生活用房在新址就近建设。
4、职工房屋征迁
县苗圃职工住房及附属物征迁按照城区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执行。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审计、发改、农业、人社、自然、住建等单位为成员的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领导小组,推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发动。深入宣传置换搬迁政策,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3、清产核资。对苗圃资产进行清算登记,依法审计并张榜公布,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权益。
4、新苗圃启动。对新苗圃进行规划设计、地块改造提升和涵闸配套等。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苗圃整体置换搬迁领导小组对置换搬迁工作负总责,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置换搬迁工作。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确定国有资产和职工个人资产,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
3、严格监督,严明纪律。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人和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霍邱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