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脱贫致富步划,使用好深度贫困县和行蓄洪区农业产业化资金,根据省财政厅财农[2018]1138号、财农[2018 ]1257号文件精神,制定使用“特色产业+金融+科技” 发展项目-稻虾产业贷款贴息,贷款及担保额度4000万元左右,现制定以下贴息实施方案。
1.贷款对象:从事稻虾种养、贸易、生产加工等一系列同稻虾产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经营主体,借款人可为自然人或法人(一个经营主体仅能通过一种主体申请贴息贷款)。(具体同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相对应)
2.贷款银行:所有银行都可贷款贴息。
3.担保方式: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担保(即“劝耕贷”)、自然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霍邱兴业担保公司担保等。
4.贴息对象:在银行贷款正常结清利息(贷款时间不迟于2019年9月30日),1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
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当年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担保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贴补。贴息资金由专项项目资金全额承担。
1. 贴息申请:申报单位(稻虾产业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如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向县水产业发展中心申请贴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19 年 6月底前完成申请登记等)。
2.审核确认。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将符合申报条件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涉企的,进入企业信息系统比对。(2019 年 7月底前完成)。
3.贴息资金、担保资金拨付。审核确认后,将贴息资金拨付给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贷款贴息申请表、贷款合同(原件)、贷款发放证明、如期还本付息证明材料等(提供扫描件)。承担担保的担保公司提供保费收取证明材料。
1. 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2019年度“特色产业+金融+科技”发展项目-稻虾产业贷款贴息是一件利民工程,它对促进我县稻虾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承贷银行、担保公司要高度重视,准确提供相关材料(贴息申请表必填:贷款金额、期限,还贷时间、金额,支付利息),力争贴息工作抓好落实。
2. 要推行政策公开。“特色产业+金融+科技”发展项目-稻虾产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要及时做好公示。
3. 要强化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承贷银行、担保公司要搞好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贴息金额是否准确、同一笔贷款是否重复享受财政贴息等方面。
4. 要按时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承贷银行和担保公司要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组织好贷款贴息工作。联系电话:6011365,邮箱:hxh0564@163.com。
来源:霍邱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