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陈某在工地承接木工活,从晏某经营的木材门市部赊购了29500元的木板,并出具欠条一份。然后,陈某在仅偿还3000元货款后,下余欠款一直拖延拒付。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偿还晏某下余木材款265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分文未付,晏某遂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陈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收到法院通知后,陈某却以自己无偿还能力为由,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在多次劝说无果下,执行法官依法将陈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起初,陈某并没有把失信黑名单当回事。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的家人在网上看见了陈某的失信信息,陈某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均被该院公开曝光。被曝光后,陈某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周围邻居看待陈某的目光也发生了改变。法律非儿戏,不久后,陈某迫于压力,乖乖将27000元案款打入该院账户上,本案也随之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