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曾给张某建造过房屋,双方因此比较熟悉。2013年10月,徐某因做工程缺少资金向张某借款40000元,立有条据,并于2014年7月书面承诺一个星期后还款。但徐某迟迟未肯归还,张某将其诉至法院。
法庭上,徐某辩称自己没有向张某借款,而是在张某威逼下写下借条。经法院审理查明,徐某向张某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予以认定,法院支持张某的诉求。而徐某未将法院判决放在眼里,依旧顽固抵赖,不履行义务。
强制执行阶段,鉴于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徐某的失信行为通过媒体曝光。因为徐某做建筑工程生意,失信信息公开之后对其接揽工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近日,徐某将3万元打入法院标的款账户内,余下欠款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保证期内履行。同时,徐某向法院申请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自己不敬畏法律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歉意。至此,借失信惩戒之力,此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