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投资人应主要围绕未完工程续建、商业运营、债务清偿等制作投资方案。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情况和近3年主要财务指标。
3、关于工程续建、商业运营、债务清偿等投资方案。
4、相关附件:
(1)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章程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股东(大)会同意对债务人投资的决议原件。
(5)意向投资人的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二)投资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邮箱:840140744@qq.com。
★(三)投资文件应于2019年10月31日16点前与首批投资保证金500万元一起提交管理人。
★(四)投资文件应提交至霍邱县城关镇西湖社区府前居民组C区024号,霍邱中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霍邱中泰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汪律师 ;
电话:0564-6661105,13866731017
2019年 9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