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是法之规定,但却有狠心父母有能力而不履行。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法庭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执结了一起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8年6月11日,经法院调解,何小某由母亲金某带领抚养,父亲何某支付金某子女抚养费30000元,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年底一次性支付1万元,分三次付清。协议生效后,何某并没有按时履行2018年应支付的抚养费,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牵扯到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向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法院网上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账户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其名下一张银行卡内竟有大量存款,承办法官立即向银行发送了扣划存款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扣划了本次执行案款及执行费,并及时将该款项交给了金某母子。
来源:霍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