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经代表:
您在霍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驾校门槛的提案》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以前,驾驶员培训学校(简称驾校)由省级交通部门许可。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2016年8月许可职权下放至县级交通部门。驾校许可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审批。驾校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每年度对照标准评分评级。2016年2月上级取消教练员必须持有教练证的规定,只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都可以成为培训教练员。因此,交通运输部门无权擅自提高或许可门槛。
2019年1月18日,我局出台《霍邱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包括在我县注册成立的7所驾校以及在我县从事非法招生、训练的外地驾培机构,进行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通过广泛宣传、摸底登记,局领导班子实行划片包干,逐个销号,目前共拆除非法报名点招牌8个,清理取缔代训点15处,查扣非法经营车辆3台。
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驾校在日常经营中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均需符合标准。但目前我县现有驾校存在管理和服务能力弱、场站建设标准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县交通运输局作为主管部门,下一步将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我县驾培市场有序、合规、稳定。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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