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把5万块钱凑齐了,你们快点来放我出去吧。” 11月4日,拘留所里的李某拨通了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
张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即李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82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督促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拒不履行。
2019年10月23日,该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李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不久后,拘留所里的李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迫于身体和心理上的压力,李某积极让家人与张某联系,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李某按照约定将5万元及1136元执行费打入了该院账户内,该院也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拘留。
来源:安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