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
我是蓄洪区拆迁户,所以有些问题向领导咨询。
1、列如:一户宅基地约160平方,购买150平方房子,还要补钱,后期还要装修等等。
2、补偿协议上面写的木门,木窗(简单)为什么不补偿?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县行蓄洪区建发中心留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我县在制定《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时,充分考虑被迁建群众的承受能力,多方征求意见,搬迁补偿标准尽可能提高(比如:城区集体土地框架房屋补偿标准为950元/m2,本次迁建安置方案中补偿标准为1000元/m2),在安置房价格结算上进一步让利于民(比如:一层房800元每平方米,多层楼房950元每平方米,两层楼房1300元每平方米,均低于建筑成本价格);同时,对居民迁建工作制定多种奖励政策,如: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约奖励每户5000元;按时搬迁奖励按照拆除房屋面积150元/ m2;退出宅基地奖励每个安置人口2770元;异地自行购房安置奖励按照安置人口每人3000元奖励,有效保障被迁建群众利益。
被迁建户按同等面积选房,经测算不需要拿钱就可领取新房(装修除外),有的甚至还可以得钱。例如:3口之家现有框架结构房屋90平方米,可获得房屋补偿款90000元,按时签约奖励5000元;按时搬迁奖13500元,再加上附属物和室内外装潢补偿等,该户总的补偿和奖励一般在12万元左右。若该户选择90平方米多层楼房安置,只需购房款8.55万元,若选择90平方米二层楼房安置,需购房款11.7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该户只要有同等面积的房屋,后期结算时不存在补钱的问题。
2.《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安置方案》中附属物补偿标准明确:双包木门(含门套)补偿300元/樘,单包木门(含门套)补偿200元/樘,单独门(窗)套补偿100元/幅,简单木门、木窗方案没有明确补偿标准,所属乡镇据实比照执行。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霍邱县督察考核室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