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民组账目混乱,群众对收支情况不了解,希望予以查处。”日前,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新店镇一位村民李某向镇纪委反映。据了解,新店镇辖20个行政村,151个村民组,其中大部分村民组拥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近年来,随着合肥高新区霍邱产业园区建设和城区东扩,数额较大的集体征地补偿款需通过村民组转发到被征地群众手中,其中的廉政风险不容小觑。
2019年底,新店镇纪委收到群众反映称,某村村民组账目存在问题。经查,村民组长倪某私自将村民组集体土地补偿款4.1万元保管长达6年之久,后倪某被镇纪委立案查处,这件事情暴露了组级财务管理的漏洞,也触动了新店镇党委、政府的“神经”。
《监察法》实施后,村民组组长被纳入监察范围,如何从制度上约束,实现有效监督,解决基层乡村监察监督问题?今年以来,该镇纪委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多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订了“组账村管”制度。
新店镇党委研究组账村管制度
据新店镇镇长聂明合介绍,2020年6月1日,该镇在全县率先推行“组账村管”制度。在确保资金所有权不变、经营权不变、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代管全村村民组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在保持村民组“三资”所有权基础上开展“组账村管”;分村民组设立银行存款明细账,统一管理村民组集体资金,村民组收支票据定期集中审核;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资金直达,成立村民组财务义务监督组,坚持民主管理,确保财务公开,加强“组帐村管”的监督检查。
新店镇出台制度管住“微权力”
“镇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制订‘组账村管’制度,把监督端口前移,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作用,成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瞭望所’和‘消息哨’,打通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此举既能保障群众的利益,也给村组干部上了‘紧箍圈’,又预防和解决因组级财务问题引发的基层矛盾,保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夯实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新店镇党委书记李荣田说。
来源:霍邱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