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人民政府/水利局的领导们,您好!
作为一名村民,享受到了国家红利带来的农民增收、增产的惠民政策,非常感谢!
在下有一个疑惑,近些年安徽省已有部分乡镇、村实施旱稻种植技术,经过实际验证后,效果良好,但今日有生产队长到家上门征收"水稻"《灌溉水费》,我户被收取¥200多。
至此,我的疑惑是,在旱稻种植的当下:
疑惑1:我县人民政府是否颁布《水利灌溉收费政策》
疑惑2:该政策是否由霍邱县水利局负责征收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否下达至村部负责监督、由生产队长负责实施征收?
疑惑3:乡村、生产队长收取水利费时,只提供了收费收据。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诉求:
1:劳烦提供相应的国家政策,收费标准。
2:请您普及该收费标准、收费流程、收费提供的简易收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获知,现将有关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政策,促进霍邱建立农业用水及水费征收良性运行机制,霍邱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出台了霍政办[2007]16号文件,明确了霍邱县内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范围、标准、方式。
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要加强对水费征收的管理,并要求开具税务票据到户,严禁不给群众票据。根据文件规定周集镇作为机电排灌区,一共分为两片:朱港片和周集片。其中水田亩均水费为25.4元,旱地亩均水费为11.2元。另外在征收水费过程中,司法和纪检等部门加强监督,对乡镇的水费征收行为进行跟踪检查,依法查处乱收费乱加码行为。
霍邱县周集镇
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