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书记,霍邱县个体工商户一个季度开普通发票二十多万,据实开票、需要做成本税票吗,听说不需要做、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县税务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2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在80000元以上的.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执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执行。
依据以上规定要求,个体工商户在取得收入时,应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票据,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0564-6014268。
霍邱县督察考核室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