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35号)文件精神,按时完成2021届毕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严格执行皖人社明电〔2020〕135号文规定。补贴对象为:2021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明确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限
(一)严格按照市通知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具体时间进行调整。网上自愿申请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信息系统校验时间2020年10月 20日至11月5 日;人工审核校验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 6 日;多渠道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及时拨付资金时间2020年12月20日前。
(三)人工审核校验具体要求。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有市里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名单),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院校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工审核后加盖公章,于11月6日前报送市就业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二)加强配合。按照皖人社明电〔2020〕135号规定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
(三)规范审批,严明纪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补尽补。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人工审核校验出现错报、漏报的,由相关县区和学校承担责任。
附件1:各县区高校、中职、技工院校名单
附件2:安徽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霍邱县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 10月19日
来源 霍邱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