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常能见到辅警。他们在社区巡逻,在路面执勤,在派出所的窗口为大家服务。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这些问题给予了明确回应。
《条例》首先明确了辅警身份,“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包括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辅警不是人民警察,能干什么工作,《条例》作出了分类规定。文职辅警
可以协助人民警察开展下列工作
可以看出,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但可以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参与执法工作。
资料图,来自视觉安徽
《条例》同时明确规定辅警依法履职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
在招聘环节,《条例》规定,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基本原则,明确用人计划审批制度,由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招聘。招聘流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在薪酬待遇方面,《条例》明确,要参照当地上年度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辅警薪酬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依法为辅警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