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冯瓴乡马台村路灯建设工程发包公告(节选)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受霍邱县霍冯瓴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由安徽鼎屹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霍邱县冯瓴乡马台村路灯建设工程发包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YGC-2021-011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冯瓴乡马台村路灯建设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邱县冯瓴乡。
四、发包单位:霍邱县冯瓴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工程概况及投资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32万元。
八、工期:30日历天。
九、工程质量:合格。
来源单位:霍邱县冯瓴乡
尊敬的县政府,我是霍邱育英嘉苑拆迁安置居民,房子安置协议已签,但安置房还在建设中未拿到房子。现目前在外工作,家里小孩在外省上学,学校需要家长夫妻一方户口必须落户当地,请问户口这时候迁出外地会影响我和家人到时领用老家安置房吗?包括到时办理房屋产证。
网友:
你好!来件收悉,现予答复:
经调查,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征迁户,迁出户口不影响后期安置房办理入住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2021-02-23
霍邱县卧阳路景观带原本是市民休闲散步的地方,但是从腊月二十二以来,成为烟花销售和燃放点。让我们苦不堪言。
一是:此处没有安全措施,一个摊点接着一个摊点随意销售烟花,这完全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每天晚上从六点到夜里十二点,不断燃放烟花,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气体,周边空气污染非常严重;
三是景观带周边有锦绣城、阳光假日城和锦绣名门等小区,炮声不断,导致老人烦躁,学生无法学习,婴儿无法入睡,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所以恳请有关部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整治。感谢、感谢、感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转交县公安局、应急局、城管局等单位联合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霍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霍政秘[2018]249号)文件及《霍邱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我县燃放区域为“滨湖路-南环路-淮河大道-蓼东大道-蓼北路”所合围区域。限放区内每年农历小年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实施限放工作以来,烟花爆竹燃放较之以往未规范时秩序有了明显提升。目前省、市规定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内,未出台相关时间段(包括凌晨等时间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限放区域内、限放时间内的有关燃放规定未进一步区分细化。
我县现已对在卧阳景观带周边占道售卖烟花的商贩开展了宣传引导和治理,要求晚间不得占道经营,并通过不同措施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同时开展打击取缔城区限放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动,通过宣传发动,常态巩固,日常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较为有序。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限放工作开展以来烟花爆竹新特点,按照《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持续推进卧阳景观带周边夜间巡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特别是烟花爆竹流动经营摊点的规范管理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城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秩序水平。
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