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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老婆偷情与人同居,霍邱男子狂怒后带人暴打……

  • 乔阳MLY
楼主回复
  • 阅读:2863
  • 回复:4
  • 发表于:2021/2/28 8:47:09
  • 来自:安徽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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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情,竟与情夫在外同居

丈夫得知同居地址后

一怒之下带人强行撞开房门

对房内妻子与偷情者进行殴打

……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具体内容如下

↓↓↓


被不起诉人栾某甲,男,1970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424231970********,汉族,文盲,**,户籍在安徽省霍邱县**镇七里**村五里组,暂住上海市浦东新区**镇**村**号**室。2020年12月1日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栾某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于2021年1月6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1月7日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1月29日,被不起诉人栾某甲获知其妻沈某某与王某某的同居地址后,当晚20时许,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镇**村**号**室王某某住处,用力撞开房门后强行入室,并殴打被害人王某某和沈某某,致二人受伤。经法医学鉴定,王某某遭受外力作用致左眼挫伤等,构成轻微伤;沈某某遭受外力作用致头部外伤、左腕皮肤软组织损伤,尚不构成轻微伤。


2020年12月1日,被不起诉人栾某甲接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不起诉人栾某甲向被害人王某某、沈某某赔偿人民币5000元。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栾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系初犯,到案后认罪认罚,案发后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且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栾某甲不起诉。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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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仺白了青春
  • 发表于:2021/2/28 10:10:28
  • 来自:美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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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个男的也受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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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昔日餘光。
  • 发表于:2021/2/28 10:33:33
  • 来自:美国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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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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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妍雨
  • 发表于:2021/2/28 10:47:34
  • 来自:广西贵港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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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这要是气头上打死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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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话实说
  • 发表于:2021/2/28 21:55:00
  • 来自:浙江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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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打的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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