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逮捕!霍邱男子假装嫖娼诱骗女子,然后竟拿刀……

  • 乔阳MLY
楼主回复
  • 阅读:2784
  • 回复:4
  • 发表于:2021/4/5 8:38:06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霍邱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逮捕!霍邱男子假装嫖娼诱骗女子,然后竟拿刀…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近日一起案件被曝光

霍邱熊某某假装嫖娼

诱骗被害人到房间后

竟持刀抢劫

逼迫被害人微信转账15000元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然后熊某某没想到的是

几小时内他就被警方抓捕到案

……

具体详情如下↓↓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被告人熊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231998********,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镇**村**楼**,住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街道**花苑**幢**单元**室。因本案于2020年9月18日被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9月30日被依法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9月17日晚22时许,被告人熊某某以嫖娼为名将被害人季某某诱骗至本市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花园**幢**单元**室内,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季某某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向其转账人民币15000元。被害人季某某报警处理,次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熊某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检察官:董嫔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 子阳
  • 发表于:2021/4/5 16:46:08
  • 来自:浙江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过劲
来自手机版
(0)
(0)
  
  • 紅塵殇雪
  • 发表于:2021/4/5 17:07:09
  • 来自:韩国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是实名抢劫啊
来自手机版
(0)
(0)
  
  • 旧人成梦
  • 发表于:2021/4/5 17:21:09
  • 来自:德国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厉害了
来自手机版
(0)
(0)
  
  • 『缘分』
  • 发表于:2021/4/6 14:36:35
  • 来自:安徽
  1. 4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真给俺们霍邱“长脸”啊。。。
平安是幸,知足是福;清心是禄,寡欲是寿。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