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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注意!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乔阳M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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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8744
  • 回复:4
  • 发表于:2021/4/7 9:15:07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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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法律规定↓↓↓


①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

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此前
2020年11月1日起
《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养犬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些事项↓↓↓

第三章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养犬不文明行为:

  (一)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

  (二)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犬便;

  (三)携犬(除导盲犬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

  (四)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犬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
  
  • ヾ︷浅色年华
  • 发表于:2021/4/7 11:42:04
  •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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