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把钱打到法院账户了,快点把我们公司的账户解冻吧……”11月5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安徽某环保公司在被执行法官冻结了公司账户后,主动履行了192900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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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向安徽某环保公司建设的工地供应钢材,经双方结算后,该公司尚欠潘某部分钢材款。在多次催款未果后,潘某向霍邱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安徽某环保公司偿付潘某钢材款1929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安徽某环保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随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
由于账户被法院冻结,给该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不便。最终,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将拖欠潘某的192900元货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