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把12万元全部打入法院账户里了,你们快点把我的孩子放出来吧……”11月26日,被执行人牛某的岳母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牛某的岳母将12万元案款汇入了该院标的款账户内。
2017年牛某因翻建房屋,与陈某、王某签订投资建房协议书一份。协议签订后,陈某、王某进入上述协议地点进行施工建房,房屋建设部分后停工。经结算,牛某共欠陈某、王某12万元。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牛某偿还陈某、王某建房款12万元。判决后,牛某拒不履行义务,二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牛某却称,双方就此事还有其他纠纷,迟迟不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对牛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尽快将案件妥善解决。
11月12日,牛某从外地赶回老家,并同陈某、王某一同来到法院处理本案。在多次劝说未果下,法院对牛某宣布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随后,牛某被送入拘留所内。
在得知牛某被法院拘留后,牛某的家人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11月26日,牛某的岳母于将该案12万元款项打入了法院账户内,该院也提前解除了对牛某的拘留。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