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2018)皖1522执1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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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从光银
出生日期:1972年8月7日
户籍地:安徽省霍邱县彭塔乡慈佛寺村
身份证号码:342423197208077196
执行案号:(2018)皖1522执1441号
执行标的:40万元
举报电话:17356481135 0564-6023150
联系人:魏法官
悬赏期限:2021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5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霍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霍邱县和鑫塑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霍邱县彭塔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57177881X2
执行案号:(2018)皖1522执1441号
执行标的:40万元
举报电话:17356481135 0564-6023113
联系人:魏法官
悬赏期限:2021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5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