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丁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申请人薛某与被执行人丁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县法院审理判决,丁某需支付薛某工资款22230元。判决生效后,丁某未履行款项支付义务,薛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向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收到材料后的丁某仍未予理睬。鉴于此,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丁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并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依法将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
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丁某主动出面联系到执行法官,表明愿意支付拖欠薛某的工资款。近日,薛某在收到丁某支付的全部工钱后,向法院提交了案件结案申请,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对丁某的强制执行措施。至此,该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