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8类食品6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霍邱、金安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霍邱县临水镇九里香酒坊生产的高粱酒(54度),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问题
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先生店牌先生店小猪肉、腌制小猪肉,均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特此通告。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