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方把欠我的工资款全部付清了,今年终于可以过个安心年了,太感谢你们了。”12月29日上午,申请人陈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将一份结案申请书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
2019年5月,陈某挖掘机给邹某施工,工程结束后,邹某共欠陈某工资款24700元。后经多次催要,邹某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000元,下欠19700元迟迟不付。经霍邱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陈某同意邹某分期偿还其工资款19700元。然而,邹某却未按照之前的协议履行,陈某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邹某取得了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是,邹某却声称自己的工程款还没有到位,暂时没有能力支付陈某的工资。
“这可是他的血汗钱,如果不能尽快处理好,法院将会对你限制高消费,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下。”执行法官耐心向邹某释法析理,并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了邹某。
最终,邹某摄于法院强制措施的威力,主动将19700元工资款转给了陈某,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