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落实解封区域内商贸主体疫情防控属地责,实行统一指挥,商务、文旅、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协同做好商贸主体疫情防控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保障工作。
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企业和网点优先放开(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药店、便利店和社区粮油、蔬菜、水果、食品店以及餐饮<;不含堂食>;配送等服务企业和网点);对提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服务类的企业和网点有序放开(包括理发店、洗衣店、步行街、商场、商业综合体以及家政、加油站等服务企业和网点);对商贸综合体内的影院等商业娱乐场所应根据各乡镇(开发区)疫情形势适时放开。
解除静态管理的区域,全域启动复商复市;仍处于静态管理的区域,经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评估后再行确定复商复市时间。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餐饮、宾馆、外卖、进口非冷链物品管理等行业还要分别强化以下措施:
1、餐饮行业
(1)鼓励餐饮企业与网络订餐平台合作采用"无接触配送" 方式开展配送服务。餐饮企业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进店人流,不得造成等餐、等位、点餐等人员聚集。
(2)开展堂食服务的门店,就餐大厅应做到通风良好,顾客餐位数应不超过平时餐位数的50%,就餐座位间距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包间应做到开窗通风,就餐人数不超过标准餐位数的 50%;快餐店应实行一人一桌,同向就餐。
(3)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服务,且对餐具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4)不接待聚集性聚餐活动,不开展打折等促销活动。
2、宾馆
(1)提倡单人单间式住宿服务,入住率总体控制在75%以内。
(2)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对客房内的床单、被罩、毛巾、浴巾、杯具等公共用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3)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人数不超过电梯荷载量 的1/2。
(4)服务人员在不影响宾客休息的前提下,所有房间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至少30分钟。
(5)暂停开放宾馆酒店内其它娱乐、健身、游泳、美容(体) 美发等配套设施。暂停接待会议、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
(6)住宿经营主体提供餐饮服务的,避免人员聚集用餐,排队就餐或取餐的顾客,间隔距离应保持1米以上。
3、外卖行业
(1)外卖企业要做好网约配送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检查人员的安康码情况;建立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信息登记,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停止其提供外卖服务,并安排及时就医。
(2)外卖配送企业应通过订单派送系统、车辆定位系统或骑手端APP等方式,实现配送信息的回溯查询。
(3)餐箱及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4)统一安排住宿的外卖配送企业应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非统一安排住宿的外卖配送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5)在未全面解封前,外卖配送企业到岗人员不得高于全部运力的75%。
4、进口非冷链物品管理
(1)加强人员监测。经营进口食品等从业人员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符合条件的还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每周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加强环节管控。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要严格落实开箱环节的消毒和核酸检测措施,消毒和检测证明随货流转。
(3)实现亮证经营。将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 不得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