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属地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
3.报名地点:霍邱县各乡镇(开发区)司法所。
4.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推荐的人选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包括政治身份、专业知识、职业状况、身体条件、现实表现等。
5.被拟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选,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审查、考察。
6.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5年,一般不得连任;任命后,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一般不超过30件。
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人: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史玮苹。
联系电话:0564—6373611。
霍邱县人民法院
霍邱县公安局
霍邱县司法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