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治理工作,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8月25日,县市监局与长集派出所联合在长集开展电动车销售源头专项检查,重点对三、四轮电动车销售门店的销售车辆情况进行排查,从源头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整治。
行动中,检查人员深入辖区各电动车销售商铺,对所售电动车质量、外观标识、产品合格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就进一步规范销售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同时通过面对面讲解,告知负责人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公告目录的电动车,引导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建立销售台账进行登记。对照“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市场监管局责令商家将车辆退回厂家,并对在售车辆进行再排查,严禁销售不合“国标”要求的车辆,提高法律意识,诚信经营。
此外,检查人员还引导经营者自觉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改装、拼装、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未获得3C认证的车辆。禁止在销售过程中混淆车辆概念,更不得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此次联合整治为销售者免费制作了销售台账,发放了宣传明白纸。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两部门部门的协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霍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