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9月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根据《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我院对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也是该《办法》自2022年5月30日施行以来,我院发出的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下一步,霍邱法院将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等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