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住建房〔2022〕16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房产管理中心和县住建局进行初审、复审,现将第一批回乡安居“购房补贴”发放人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6日- 1月12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 0564-2717165(县房产管理中心),0564-6020267(县住建局)。
附件:2023年霍邱县回乡安居“购房补贴”发放信息公示(第一批)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
来源单位: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