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霍邱县人民政府出台《霍邱县质量发展奖励扶持若干规定》,明确我县质量发展基金的规模为每年6000万,基金的用途为质量强县创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品牌升级、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与运用。
在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计量与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缺陷召回六个方面规定了奖励的范围及标准,《奖励扶持若干规定》的出台必定会引导和激励社会各行各业重视质量、提高质量、创造质量,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促进霍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